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圆点资讯 > 法律动态

圆点资讯

预约留言

姓名
电话
时间
  • 温馨提示:
  • 工作日:9:00-21:00
  • 周六/日:10:00-17:00

【徐州广播电台直播进行时 ———圆点律师走进《第一房产》】

时间:2025-06-10点击量:

每周一徐州广播电视台《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是由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特别支持。2025年6月9中午,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的郑蓓律师,做客徐州交通广播电台FM103.3《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群众反映问题。节目中,郑律师围绕热心观众提出和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情简介】   
    朱先生家的卫生间下水管道堵塞,导致污水外溢,将朱先生家中家具衣物泡损,朱先生向将物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他想咨询律师,他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圆点说法】

    【律师解答】
1、物业公司是接受全体业主委托的小区共有设施的实际管理人,理应对公共设施负有维护义务。对于位于朱先生家室内的穿墙立管等排水管道,因该类设施上下贯通不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且系业主共同使用也不具有利用上的独立性,若堵塞则影响整个单元的排水,故应属于共用设施。
2、对于公共下水管道堵塞造成损失的责任承担,应当根据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各自义务及过错和原因力大小来确定。由于排污管道均铺设在业主家中,一旦某户因管道堵塞发生污水倒溢,除该户业主外,外人很难在第一时间发现异常。朱先生作为业主,对自己的房产负有审慎的管理、维护义务;对家中下水管道是否通畅、是否能正常使用应当予以积极关注。同时,物业公司应注意到高层住宅存在住户人数多、内部设施结构复杂的特点,应在提示警醒、巡查整改等预防工作方面加强防范,最大限度避免或减少类似情况的发生。

【案情简介】       

    孙先生是外地人,来我市务工。最近在租房过程中,有的房东要求孙先生支付看房费,在看房时,孙先生还发现房屋被房东隔断进行出租,孙先生想咨询律师,房东的这些行为合法吗?如果支付房租,他可以要求房东那个出具发票吗?


【圆点说法】
    【律师解答】  

1、房东收取房租后应当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房东对外提供房屋租赁属于经营活动的一种,因此房东在收取款项后应当向租户开具发票。

2、针对看房费用,房屋租赁费用并不包含看房费,因此房东不应该收取看房费。但是在租房的过程中,有些机构声称收取一定数额的看房费后,可以帮助租户找到合适的房屋,这其实是他们提供的中介服务,收取的是居间服务费。依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四条的规定,中介机构也只有在促成租赁合同成立的情况下才能够收取居间报酬,如果未促成合同的成立,中介机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支付必要的费用。
3、关于隔断出租问题,房东可以将房屋隔断出租。但依据《徐州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11条的规定,出租住房的,出租人应当以原设计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江苏圆点律所郑蓓律师简介

毕业于南京大学法律专业,2013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后执业至今,拥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

 现任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业务一部副部长“

 主要擅长领域: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公司合同纠纷、婚姻家事纠纷等。

上一篇:【徐州市“2024消费维权年度人物”人选公示——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张孝明上榜】 下一篇:【出差返程途中受伤,属于工伤吗?】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