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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徐州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违者最高罚1万

时间:2021-08-06点击量:

本月起,

高层禁止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违者最高罚1万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本月起,不能再将电动车推上楼放置或者充电了,违者最高可罚款1万元



即日起,开通举报热线:

68886888

市民发现电动车上楼,

可举报!




今年5月10日

四川成都一辆电瓶车

在电梯内起火

导致电梯内5人

不同程度被烧伤

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

受伤严重



这一事件也引起了网友
对电动车进电梯、
上楼入户的担忧。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针对电动车进电梯、楼道间停放电动车等现象,早在2017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即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 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 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但在现实生活里,电动车上楼一直未能被有效杜绝,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麻痹大意,造成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燃烧事故,此前都市晨报就曾报道过多起电动车上楼充电引发的火灾,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此前报道:《吓人!徐州一小区7辆电动车着火!楼道口被火封住》)



“我们小区仍有个别人将电动车推上楼充电,每次在电梯里遇见,我都心惊胆战,希望这种行为能被管一管,让我们可以安心回家、出门。”近日,仍有不少市民来电反映此类问题。   


希望大家从我做起

不要违规操作

生命容不得开玩笑!

转发扩散!

提醒身边有电瓶车的朋友吧!



来源:都市晨报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 , 版权归属原作者,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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