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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徐州严禁电动车上楼入户!违者最高罚1万
时间:2021-08-06点击量:
本月起,
高层禁止停放电动车或充电,
违者最高罚1万!
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本月起,不能再将电动车推上楼放置或者充电了,违者最高可罚款1万元。
即日起,开通举报热线:
68886888
市民发现电动车上楼,
可举报!
今年5月10日
四川成都一辆电瓶车
在电梯内起火
导致电梯内5人
不同程度被烧伤
其中一名5个月大的婴儿
受伤严重
8月1日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了,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违反规定拒不改正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事实上,针对电动车进电梯、楼道间停放电动车等现象,早在2017年,公安部发布《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即明确规定,严禁在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车或者为电动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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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应尽量不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车或为电动车充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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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需停放和充电的,应当落实隔离、监护等防范措施,防止发生火灾。
但在现实生活里,电动车上楼一直未能被有效杜绝,有一些人抱着侥幸心理,麻痹大意,造成电动车充电时发生燃烧事故,此前都市晨报就曾报道过多起电动车上楼充电引发的火灾,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此前报道:《吓人!徐州一小区7辆电动车着火!楼道口被火封住》)
希望大家从我做起
不要违规操作
生命容不得开玩笑!
转发扩散!
提醒身边有电瓶车的朋友吧!
来源:都市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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