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圆点资讯 > 典型案例
圆点资讯
预约留言
热恋时转账13万!分手后女方竟然提出这个要求......
时间:2021-04-02点击量:
小王(化名)和小杨(化名)原本是一对情侣。恋爱期间,小王通过微信和支付宝多次向男友小杨转账,金额共计13万余元。后来两人的感情渐渐出了问题,最终分手。分手后,小王向小杨提出要返还这笔钱,并多次向小杨催讨,但小杨不予理会。于是小王将小杨告上了法庭,理由是小杨“借钱不还”。
小杨认为,小王虽然多次给他转账,但这些钱是恋爱期间二人共同消费的支出和部分赠与。他还说,由于自己当时没有工作和收入,二人花销大部分由小王支出。为了照顾他作为男生的面子,消费时由小王将钱转给他后,再由他支付。而另有部分款项,则是小王为表达爱意,对自己的赠与。
法院经审理认为
原、被告之间的款项往来都是发生在恋爱期间,这笔钱的性质存在借贷、赠与、共同消费等多种可能。但综合案件证据及双方陈述,原告举证并不足以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法官说法
恋人之间因分手产生的经济纠纷,近年来比较常见。如果交往时没有赠与财产的意愿,建议说清楚钱款的性质,最好留有凭证,比如借据、字条、备注等,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和无法举证的问题。
来源:海宁法院 李璇 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