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周一是徐州广播电视台《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是由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特别支持。为落实疫情防控政策,2022年5月30日中午,江苏圆点律师事务所的张孝明主任,采取电话连线的方式做客徐州交通广播电台FM103.3《第一房产》法律维权特别节目,与广大听众朋友进行在线交流,解答群众反映问题,节目同时通过抖音直播进行法律宣传。节目中,张主任围绕热心观众提出和关心的法律问题进行了解答。
【案情简介】
张女士咨询律师,她的先生为现役军人。她和先生结婚后,便一直和丈夫居住在丈夫部队分的房子中,并缴纳了集资款40余万。现在两个人闹离婚,她能够分割这套军产房吗?
【圆点说法】
1.军产房的特殊性导致军产房的所有权、使用权归属在婚姻家事案件中,存在相对的不确定性。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可知,军产房的有很多种,包括依法由军队使用管理的土地及其地上地下用于营房保障的建筑物、构筑物、附属设施设备,以及其他附着物。这些军产房的权属归中央军委,其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附着物的所有权,由总后勤部代表行使,即军产房的产权单位中需填写为“总后勤部”。
2.服役军人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现有住房后,可拥有房屋的全部产权,军产房可以变为私有房产。变更登记后的房屋就和商品房一样,在离婚分割与继承中没有什么特殊的规定。
3.如果军产房所有权归军队所有,军人及家属仅享有居住权,那么离婚时,法院通常判决军产房的居住权归军人一方所有,非军人一方一般可获得相应折价款。但如果非军人一方,在离婚后无房屋可住,法院也可能酌情考虑让非军人一方暂时居住在军产房内,在满足一定年限、条件好转后,再进行腾退。如该房产具备分割条件,分割时还应考虑夫妻双方对该房产的贡献、房屋购买时间、登记状态等情况来判断权属并进行分割。
江苏圆点律所张孝明主任简介:徐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人大立法顾问、徐州市政法委法律专家、徐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家成员、徐州市军分区法律顾问、徐州市云龙区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徐州市十佳辩护律师、徐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徐州市十佳消费维权人物、徐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徐州优秀法律(法学)人才,曾经多次被评为“徐州市优秀律师”。